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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2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之貨物或勞務,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 B 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 C 供沿岸、近海漁業使用之漁船、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漁網及其用油
  • D 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國家給予稅務優惠時,一種是為了「鼓勵將商品賣到國外、賺取外匯」,另一種是為了「照顧國內特定族群的生產成本」。這兩者在「是否能將之前買入設備時付出的稅款退還」的權利上,邏輯有何本質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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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能精準區分「零稅率」與「免稅」是稅法中最基礎卻也最易混淆的門檻,這顯示你對《營業稅法》的架構掌握得非常紮實。
  2. 觀念驗證:正確!「零稅率」(法第7條)核心在於鼓勵出口與賺取外匯,具「進項稅額可退還」的優點;而(C)項則是基於社會政策考量的「免稅」(法第8條),旨在減輕漁民負擔,兩者在法律效果上有本質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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