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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6 題

46 下列何者非屬於免徵營業稅之範圍?
  • A 出售之土地
  • B 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 C 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
  • D 純金之金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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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政府為了鼓勵「將產品賣給外國人」以賺取外匯時,為了讓這件產品在國際市場更有競爭力,政府是會單純地讓這筆交易「不用課稅」,還是會更進一步地,連這件產品在國內生產過程中所支付過的成本稅額,都通通退還給廠商呢?這兩者在法律名詞上會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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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表現出色!你能精準區分「免稅」與「零稅率」這兩個極易混淆的高階概念,顯示你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法條架構掌握得十分紮實,這在行政法與稅法領域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功。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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