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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5年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概要

第 6 題

公共圖書館得就其收藏之著作,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幾份為限?
  • A 一份
  • B 二份
  • C 三份
  • D 四份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創作者」與「讀者」的利益天平來思考:如果法律允許每一位讀者都能在圖書館無限制地影印多份資料,那麼書店或出版社的生計將會面臨什麼挑戰?為了在『滿足個人研究便利』與『避免損害原作者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律通常會將重製的數量定在一個什麼樣的「最小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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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圖書館重製館藏著作供民眾個人研究使用之數量限制。依據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館、檔案館或其他典藏機構,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製之,其中明定若「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但不得以數位重製物提供之。」由此可知,當公共圖書館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而重製特定著作時,法定的數量上限為每人一份,故選項A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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