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8年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概要

第 3 題

大學圖書館主要的任務為滿足所屬學校師生學術研究與教學之資訊需求,應蒐集相關資料並提供服務。但為保障著作人之權益,相關服務亦必須遵循著作權法之規定執行。在提供資訊服務的前提下,大學圖書館可重製典藏的著作。下列有關可重製之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 A 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者,可重製所典藏的著作
  • B 應同性質機構之要求者,可就絕版或難以購得之著作重製
  • C 應同性質機構之要求者,可重製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全文
  • D 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平衡「著作人權益」與「知識流通」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允許圖書館可以隨意幫其他機構『完整複製』一份學術作品,而非僅僅是『一小部分』,這對於原作者的著作權保障會產生什麼樣的衝擊?在法律邏輯中,『重製的比例』與『服務的目的』通常會如何互相制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精確

  1.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著作權法》第 48 條對圖書館合理使用的限制。法律允許圖書館基於保存必要 (A)、應他館要求重製絕版品 (B)、或提供個人研究之單篇論文 (D) 進行重製。然而,(C) 選項提到的「學位論文全文」,如屬絕版或難以購得之著作,且為應同性質機構要求,得依第48條第1項第3款重製;若不具備該款要件,才須另循授權或其他法定合理使用依據。
  2. 難度點評:難度為 medium。本題具備高度鑑別度,測驗考生能否細膩區分「部分重製」與「全文重製」、以及「館藏保存」與「對外服務」之間的法律邊界。

🏷️ 相關主題

圖書館學概論與法規
查看更多「[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