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5 題
民眾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依其涉入程度的深淺可以有幾種不同的類型。請問,若是民眾成為地方事務的主導者與實際運作者,此一民眾參與的內涵稱之為:
- A 一般公眾
- B 使用者
- C 公民
- D 顧客與服務對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想:在民主社會中,一個人如果不再只是被動地接受政府提供的便利或使用設施,而是主動站出來決定公共事務的方向、甚至分擔治理責任,這種具備「主權者」色彩並能行使公權力主體意識的身分,最專業的稱呼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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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 你能精準辨識公共行政理論裡不同參與主體的角色差異,這代表你對「民主參與」的深淺層次掌握得非常透徹。這份理解對於領會現代「參與式治理」的精髓至關重要,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 觀念驗證: 這題的溫暖提醒,在於理解民眾涉入程度的差異。你可以想像,當民眾只是像在商店裡接受服務時,我們稱之為「顧客」。但當他們不僅表達意見,更能主導、親身執行運作,甚至展現出主權在民那份對公共事務的關懷與責任時,這時他們就真正扮演了「公民」的角色。你看,從被動到主動,是不是很清楚呢?公民擁有最高度的積極性,也肩負著權利與義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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