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4 題
關於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人民創制、複決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地方自治條例,可為創制
- B 對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可為複決
- C 對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可為創制或複決
- D 對地方預算及人事事項,可為複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民主參與的本質」來思考:若政府正準備執行一項影響全縣民生生計、且涉及層面極廣的建設方向(非預算或人事細節),人民若想表達贊成或反對,法律通常會賦予哪一種層級的權利?這種權利在「推動新想法」與「否決現有方向」上,是否應該具備對稱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三刀流解題法
呼... 沒走錯路啊。 你的判斷還算穩當,看來對地方自治的「直接民權」... 至少沒有完全搞混。頭巾綁好了,來吧。
- 第一刀:砍斷迷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