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5年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第 二 題
📖 題組:
請根據我國公務人員相關法制回答以下問題:
請根據我國公務人員相關法制回答以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數年後,李女士的大學同學張先生本來擔任某直轄市政府區公所課長,某月 10 日上午他於上班途中不幸車禍身亡。請問:依法其生前在職期間領取何種加給?其身故該月之加給是否仍得領取?依法張先生係屬何種情形而得以領取撫卹金?張先生未婚,尚無子女,依法其撫卹金應由誰領取?張先生的撫卹金可以給與幾年?(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先拆解五個問號,並對應相關法規:(1)「課長」對應《加給給與辦法》的主管職務加給;(2)「月中身亡」對應死亡當月加給全月發給原則;(3)「上班途中車禍」對應《退撫法》因公死亡之往返途中意外;(4)「未婚無子女」對應法定遺族第一順位之父母;(5)「撫卹年限」對應因公死亡特定款別的月撫卹金給與期限(144個月/12年)。運用涵攝法將事實代入法條作答即可。
小題 (一)
李女士為金門人,在金門土生土長,從小立志返鄉服務,她在大學畢業後高等考試及格,終於如願以償,擔任金門縣政府課員。請問:依法她可以領取何種加給?法規依據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金門縣政府」的特殊地理位置,應立刻聯想到我國公務人員俸給制度中針對不同工作環境所設的「加給」種類。解題核心在於引述《公務人員俸給法》的具體條文,並將金門的離島特性涵攝至法定要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