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5年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第 三 題
📖 題組:
請根據我國相關法制規定,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請根據我國相關法制規定,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三)
李先生奉機關主管之命,依法處理群眾包圍興建中之垃圾焚化爐的抗爭事件,遭到抗爭民眾控告其傷害並要求賠償金額。他可以向服務機關請求何種協助?法律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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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卻遭「控告」的題型,應直覺聯結到《公務人員保障法》的「因公涉訟輔助」制度。答題時須精準引述法條依據,並具體寫出機關應提供的輔助內容(延聘律師、費用補助),同時補充後續求償之但書,以展現實務熟稔度與答題層次。
小題 (一)
高小姐年終考績列為丁等,遭到其任職機關予以免職處分。她可以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何種救濟程序?法律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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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考績丁等免職」,應立刻聯想到該處分涉及剝奪公務人員身分(服公職權)。判斷救濟途徑時,須先定性機關行為,本題免職屬於對權利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處分」,故應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的「復審」程序而非申訴。
小題 (二)
張先生的主管調整其職務,致使他必須離家遠赴外地工作,他認為主管的此一管理措施實為刁難、令其權益受損。若是張先生試圖改變此一職務調整之成命,他可以怎麼做?法律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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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公務人員保障法》的救濟程序。考生應先判斷「職務調整(調地)」的法律性質(通常為管理措施),接著引出相應的「申訴、再申訴」程序;同時須補充釋字第785號解釋的精神,若該調動造成重大權益損害,則應循「復審」程序救濟。
小題 (四)
柯小姐辦公用的電腦使用逾 8 年,確實已難以配合現今軟體使用,並且經常故障而影響工作效率。柯小姐可以提出何種主張以改變現狀?法律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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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公務人員辦公設備老舊或環境不佳的問題,應直覺聯想到《公務人員保障法》中的『實體權利』(良好工作環境)與『救濟途徑』(申訴)。解題時需分層次作答,先指出實體法上的請求權基礎,再說明若遭機關拒絕時應如何提起程序救濟,以展現法理的完整性。
小題 (五)
江女士任職於某公立醫院擔任掛號服務臺的服務人員,B 型流感盛行的高峰期間,她的工作令其必須面對面與病患接觸,使之成為遭到傳染的高危險群之一。江女士可以向醫院提出何種主張以保護自己?法律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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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本題應先確認當事人之公務身分與情境,聯想到《公務人員保障法》中的「工作條件保障」(安全及衛生防護)。答題時須精準引用《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中有關「生物性危害」之規定,涵攝醫院應提供防護裝備及措施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