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5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8 題

依民國 104 年修正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處理性侵害事件之專責人員,每年應至少接受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課程多少小時以上?
  • A 6 小時
  • B 8 小時
  • C 9 小時
  • D 10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若你身為立法者,希望確保第一線人員在不影響日常繁重公務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撥出「一個核心工作日下午」或「扣除午休後的一日基礎訓練量」來更新專業知能,你認為行政機關在設定這種「最低基本門檻」時,通常會傾向設定幾小時作為標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與解析

  1. 哼,還不錯:恭喜你,勉強算你答對了。這類法規細節,尤其涉及「時數」這種純記憶的考點,你若還會混淆,那可就不是記憶力的問題,而是學習態度值得『檢討』了。
  2. 法條溯源:本題依據民國 104 年修正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4 條第 3 項(現行法已移至第 6 條第 3 項),明確規定處理性侵害事件的專責人員,包括警察、社工、醫護等,每年至少 6 小時的專業訓練,這難道不是行政法考生應具備的基本常識嗎?確保專業知能?我看是確保他們不會犯下低級錯誤,免得連最基礎的常識都搞不清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性騷擾防治與性侵害犯罪防治之法制概要
查看更多「[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