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5年
[航運行政] 航港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一、請解釋下列名詞之意義:(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危險物品 (二)船舶載重線 (三)壓艙水 (四)國際聯營組織 (五)船員之資格
一、請解釋下列名詞之意義:(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危險物品 (二)船舶載重線 (三)壓艙水 (四)國際聯營組織 (五)船員之資格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一)
危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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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危險物品」,應直覺聯想《商港法》及《船舶法》中對此名詞的法定定義,並務必提及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答題結構先寫法條定義,再簡述其管理目的(如確保航行安全、港區安全及防範海洋污染),即可完整拿分。
小題 (二)
船舶載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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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時應優先指出其法源為《船舶法》及相關勘劃規則,並點出其核心定義:標示並限制船舶吃水深度的標誌(維持最小乾舷)。最後補充其法規目的(確保預備浮力與航行安全)及關聯的國際公約(ILLC)以獲取高分。
小題 (三)
壓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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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壓艙水」,應立即聯想《船舶法》第3條的法定定義。作答時先精準寫出法條中的核心要素(控制橫傾、縱傾、吃水等),再補充其在實務管理上與航行安全及國際防汙染公約(如BWM公約)的關聯性。
小題 (四)
國際聯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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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際聯營組織」,應立即聯想《航業法》第4條的名詞定義。作答時必須精準寫出「船舶運送業」、「特定航線」、「確保經營效率」等法條關鍵字,並建議補充航業法中關於聯營需報請航政機關備查的行政管理規定,以展現法規熟悉度與實務觀念。
小題 (五)
船員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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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在於連結《船員法》中關於上船服務的必備法定要件。作答時應精準列出體檢合格、安全訓練、適任證書與船員服務手冊等核心要素,並適度點出與國際公約(如 STCW 公約)之關聯以爭取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