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1年
[航運行政] 航港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海運承攬運送業 (二)國際航運協議 (三)甲級船員 (四)自由港區 (五)自由港區事業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海運承攬運送業 (二)國際航運協議 (三)甲級船員 (四)自由港區 (五)自由港區事業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一)
海運承攬運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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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海運承攬運送業」,應立即聯想《航業法》第3條的法定定義。作答時務必精準點出「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及「受報酬」等核心法條要件,並簡述其在航運實務上(如無船公共運送人 NVOCC)扮演的中介角色。
小題 (二)
國際航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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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際航運協議」,應立即聯想《航業法》第2條的名詞定義,關鍵字包含「航商間聯合營運」及協議內容(運費、票價、空間、數量、航線)。接著應補充該名詞在實務上的管理機制,例如須向航政機關備查及避免妨礙公平競爭,以展現法規的整體連貫性。
小題 (三)
甲級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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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甲級船員」,應直覺聯想《船員法》第 2 條的名詞定義。作答時必須精準寫出「持有適任證書」、「艙面/輪機/電信部門主管」及「操作級以上」等關鍵字,並適度補充其與國際公約(如 STCW 公約)的關聯性,以展現專業度。
小題 (四)
自由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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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自由港區」,應立即聯想《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作答時需點出法源依據與核心定義,並補充其「境內關外」的管理精神與促進國際物流、減免稅賦的實務目的,以獲取完整分數。
小題 (五)
自由港區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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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時應優先引出《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作為法源依據。接著點出核心定義為「經核准」於區內從事特定業務(如貿易、物流、加工等)的事業,最後補充說明其在實務上享有免稅及便捷通關等優勢,以完整答題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