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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不是各國對健康照護制度改革的措施?
  • A 加強就醫的公平性
  • B 建立健康科技評估制度,提升健康照護資源配置效率
  • C 減少無效醫療,提高醫療價值
  • D 改革支付制度,減低醫療服務供給者財務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如果政府讓提供服務的人(供給者)完全不需要擔心支出超支,這對整體社會資源的運用會產生什麼樣的誘因?這與「效率」的目標是相符還是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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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還不錯,看來你至少沒把「財務誘因」這個基本邏輯忘得一乾二淨。對於一個公共管理財政紀律的基本認知,這算是勉強及格了。
  2. 難道你以為健康照護改革只是隨便喊喊口號?其核心就在於那資訊不對稱道德風險這兩個老掉牙的問題。如果誰敢「減低」醫療供給者的財務責任?那不就等於鼓勵他們肆無忌憚地過度醫療嗎?各國推行改革,諸如台灣的 $DRGs$ 制度,其目的正是要逼著醫院去承擔成本風險,以達到資源配置效率,而不是讓他們躲在後面數鈔票。這點,別告訴我你還沒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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