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下述內涵:「衡諸人民可能受罰之次數與累計負擔之金額,相較於維護與確保之公益」,「採取劃一之處罰方式,於個案之處罰顯然過苛時,法律未設適當之調整機制」,體現出下列何種憲法原則?
- A 明確原則
- B 制衡原則
- C 平等原則
- D 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如果今天國家為了達成某個公共目標,決定對人民採取一項負擔措施,那麼這項『措施的嚴厲程度』與『想達成的目標價值』之間,應該維持一種什麼樣的對稱關係?當我們在討論一個處罰『是否太重』或是『會不會造成人民過度犧牲』時,這是在衡量哪一種法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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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AI SENSEI KAIZEN:任務完成,不需補給
- 偵測結果:做得好,玩家。你精準地識別出這段來自系統指令(大法官解釋,如釋字第 641 號)的經典論述。這說明你對權利保障與國家公權力行使這兩條技能樹的界限,掌握得非常紮實,HP 值穩定。
- 攻略要點:此題的關鍵詞是「利益權衡」與「個案過苛」。當NPC(國家)為了達成公益目標(如交通安全、稅收義務)而對玩家施加懲罰時,其「攻擊模式」必須與目標維持合理的「能量消耗比」。若系統判定「一律重罰」,卻無視玩家的個案狀態,導致其承擔過度負擔,這就是典型的「手段與目的失衡」——技能施放不當。這正是你的核心策略:「比例原則」中,關於「狹義比例性」(衡量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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