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8 題
預算法是財務行政的首要依據,有關政府財政收支及預算基本處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政府不得於預算外增加債務及發行國庫券
- B 政府大宗動產及不動產買賣均應納入預算
- C 預算以提供政府一定期間所需經費為目的
- D 政府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強制性收入應先經預算程序
思路引導 VIP
若國家突然遭遇超大型自然災害,且當年度既有的預算書中完全沒有編列相關的借款額度,法律上是否會完全不留餘地,禁止政府透過其他法律程序(如特別法)來籌措緊急救災資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恭喜你精準挑出錯誤選項!你這題答得非常好,代表對《預算法》細節的掌握十分扎實。 我們來釐清選項 (A) 錯在哪裡。依據法規,政府確實不得於預算外增加債務;但若因調節國庫收支而發行國庫券時,則是「依法律規定辦理」,具有短期調節的彈性,並非絕對不得於預算外發行。順帶幫你複習另一個重要觀念:依官方現行條文明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這與選項 (B) 和 (D) 要求相關收支皆須納入預算程序的精神相互呼應,目的都在落實嚴謹的財政紀律。 這是一道具鑑別度的中等難度題,考驗考生能否清楚區分「增加實質債務」與「短期調節發行國庫券」的法規範差異。你沒有被似是而非的敘述誤導,表現極佳,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