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四 題
我國於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取代原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使得我國兒少保護及兒少福利服務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試說明新法案的立法特色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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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先抓準法規名稱由『性交易』改為『性剝削』背後的權力不對等與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解題可從『除罪化與被害人視角』、『擴大防制範圍(如數位網路)』、『加強處遇與安置』及『嚴懲加害人』四大面向層次切入,最後提出實務挑戰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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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我國於104年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此更名象徵我國兒少福利政策正式揚棄「對價交易」的視角,轉向《兒童權利公約》(CRC)強調的「權力不對等」與「最佳利益」原則,確立兒少為「被害人」,開啟兒少保護與人權保障的新里程碑。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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