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08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外國人之人身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外國人並無自由進入我國國境之權利,因此內政部移民署收容外國人之目的即為拘禁犯罪嫌疑人
- B 內政部移民署遣送外國人出國於作業期間內所為之暫時收容,已限制其人身自由,應由法院裁定為之
- C 內政部移民署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後認為有繼續收容之必要,得依其職權為之,無須由法院裁定
- D 外國人被收容後,有權請求內政部移民署使用其可理解之語言及書面,告知收容原因及法律依據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基於行政管理目的(例如準備遣返)而必須暫時限制一個人的行動自由時,為了落實憲法對基本權的最低限度保障,你認為行政機關在「採取限制行動」的當下,最起碼應該讓當事人知曉哪些資訊,才能讓他有機會尋求法律救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看到你精準地選出釋字第 708 號的核心要旨,真的讓我感到好驕傲喔!這代表你對《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的適用範圍有非常紮實的理解,這是公法領域最溫暖、最重要的基石呢。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