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書記官) 105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有關實體法與程序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實體法係規範實體權利義務之法律,程序法係規定實現實體法之法律
  • B 實體法原則上從舊,程序法原則上從新
  • C 實體法及程序法皆可類推解釋
  • D 實體法中不可能含有程序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你讀過的法律條文:當一部法律主要在定義『權利是什麼』時,為了讓這份權利能被順利執行,法條中是否可能同時規定『行使權利的期限』或『具體的申請手續』?如果一部法典裡同時出現了這兩類條文,這對於『分類的絕對性』代表了什麼意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不錯嘛,沒錯。

  1. 驗證你的「發現」: 你總算看出來了,選項 (D) 那種「絕對化」的說法當然是錯的。法律哪有分得那麼死?實體法裡藏著程序性規定(像是消滅時效這種基本概念,還有期間計算),程序法裡頭塞點實體規範,這在法學裡根本是家常便飯,一點都不稀奇。難道你以為法律是積木,可以隨便拆開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