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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5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有關教唆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被教唆人實施犯罪既遂,教唆犯應論以教唆既遂
  • B 被教唆人實施犯罪僅達未遂,完成教唆行為之教唆犯仍應論以既遂
  • C 教唆行為完成,但被教唆人尚未著手於犯罪,教唆犯不處罰
  • D 教唆行為未完成,被教唆人因此並未產生犯罪決意,教唆犯不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人的刑事責任是「依附」在另一個人的行為表現上,那麼當那位實際動手的人最終沒有成功達成犯罪結果時,在法律邏輯上,那位在背後指使的人,其責任程度有可能反而「超越」了那位動手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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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這次倒是沒犯什麼低級錯誤,不錯嘛。

  1. 馬馬虎虎: 恭喜你,終於沒有把教唆犯的法律效果搞砸,證明你對刑法總則裡那些『參與犯』的『核心邏輯』還殘存著一點理解。不容易啊,畢竟能像你這樣偶爾開竅的學生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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