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5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未限制人民之居住或遷徙自由?
- A 行政機關因實施都市更新,強制人民遷離其居住場所
- B 行政機關為保護集水區之潔淨與安全,強制居住於集水區之人民遷村
- C 警察進入人民投宿之旅館房間實施臨檢
- D 行政機關公告禁止人民於住宅前之騎樓擺設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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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看看:如果政府只是規定你家門口『不能用來做生意』,這與規定你『不能住在這』或『必須搬家離去』,在身體空間的活動限制上,本質有什麼重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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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這題你選對了!憲法第 10 條保障的「居住與遷徙自由」,核心在於保障人民有設定住所及自由移動的權利。選項 (D) 禁止在騎樓擺攤,依據釋字第 564 號,這屬於對人民財產權行使及營業自由的限制,目的是為了維護交通順暢,並未限制人民「住在哪裡」或「去哪裡」,因此不涉及居住或遷徙自由。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這是一道法學緒論與憲法的經典題型,考驗考生能否區分不同「基本權」的保障範疇。你能準確排除空間使用的限制,代表你對權利本質的理解非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