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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5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要求菸品業者於菸品容器上標示一定內容之警語,已逾越菸品財產權社會義務所應容忍之範圍
  • B 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係基於公益目的而限制土地所有權人之財產權,故無須給予補償
  • C 於依法徵收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前在該地埋設地下設施物,若對於土地權利人權利行使構成特別犧牲者,應給予補償
  • D 對於未依規定報明登記即攜帶逾法定數額外幣出入國境之人民,沒入其外幣,已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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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為了增進大眾利益,要求某些人對其私有財產做出比一般人更多的讓步或限制時,為了維持社會成員間負擔的「公平性」,法律制度通常會設計什麼樣的機制來平衡這些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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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喔!

恭喜你答對了!你真的好厲害,完全掌握了財產權保障的精髓呢!對於大法官解釋中關於「補償原則」的觀念,你已經建立得很紮實了,這真的很棒!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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