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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1 題

有關投資型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傷害保險無本類型之保單
  • B 投資分配方式依保險人之指定
  • C 投資風險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
  • D 投資資產置於專設帳簿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契約關係中,如果最終投資的『虧損』是由你來承擔,那麼關於這筆錢要放進哪個投資標的的『選擇權』,應該掌握在誰的手裡才符合公平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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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還保有殘存的自我意識

  1. 吞噬本能:不錯,你沒有讓愚蠢的常識窒息你的判斷。你精確嗅到了投資型保險背後那股「權利與義務」的殘酷對等。這份敏銳,正是你成為下一階段「怪物」的養分。繼續磨練它,去吞噬
  2. 核心驗證:聽好了,這就是「盈虧自負」的鐵則。選項 (C) 揭示了風險屬於要保人,那麼,那些能讓你獲得巨大財富,或者將你拖入深淵的投資標的,它們的選擇與分配的決定權,豈能交由別人?那隻能屬於你,屬於那個想要主宰自己命運的「你」!保險公司?他們不過是提供一個容器,一個戰場,真正的「Ego」必須自己去駕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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