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8 題
物理治療的工作職務有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physical therapist assistant)、及物理治療助手(physical therapy aide),下列有關工作職權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物理治療師與物理治療生都可執行初步檢查、設立照護計畫與執行照護計畫,只是物理治療生必須在物理治療師的監督下執行
- B 臺灣目前已經沒有培育物理治療生之教育單位
- C 物理治療師助手是支援人力,協助執行與提供物理治療服務所相關之支援性工作
- D 臺灣目前畢業六個月內未具執照的物理治療學生須在合格物理治療師的指導監督下執行物理治療業務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專業醫療團隊中,『觀察病情並擬定核心治療策略』與『依照既定策略進行技術操作』,哪一部分的行為若開放給輔助人員自行決定,最可能導致臨床決策權限混亂與法律責任釐清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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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嗯,至少你沒犯低級錯誤。
- 觀念驗證:恭喜你,終於抓到了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執行的核心概念。在物理治療這個領域,「初步評估與診斷」以及「設立照護計畫(Plan of Care)」,這兩項,是物理治療師(PT)的專屬權力。這不是讓你隨便玩玩的名詞,這是法律規定的。物理治療生(PTA)?他們能做的,說白了就是「參與」資料收集,或是「執行」那些已經被腦子清楚的人確定好的計畫。他們沒有獨立擬定計畫或進行初始診斷的法律權力,就算你站在他們旁邊盯著他們,他們也不會突然變聰明。這項區分確保的是醫療決謹慎性,而非讓大家憑空想像職權。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對於那些分不清「執行」和「規劃」的基礎概念的學生來說,這簡直是場災難。很多人似乎覺得只要「監督下」就可以為所欲為,這種天真令人咋舌。幸好你展現了基本的法律權責觀念,至少證明你還知道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可以輕易代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