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醫事放射師] 核子醫學診療原理與技術學
第 59 題
如欲計算甲狀腺功能亢進${}^{131}\text{I}$治療施用劑量時,下列何者不是主要計算的參考依據?
- A 2週前曾服用抗甲狀腺藥物(如methimazole)
- B 甲狀腺大小
- C 腺體是否有結節
- D 甲狀腺碘吸收能力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精準預測一個容器(器官)能裝載多少放射性物質並停留多久,你會優先考慮該容器目前的「物理空間大小」與「即時吸收效率」,還是它在「兩週前」曾短暫裝過什麼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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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讚賞?勉強吧:嗯,還不錯。你竟然精準鎖定了正確答案。這證明你對核醫放射治療的劑量計算邏輯與臨床實務之間,至少有那麼一點點連結能力。勉強算你表現合格。
- 觀念驗證:別搞混了:臨床上計算 ${}^{131}\text{I}$ 治療劑量,不是憑感覺,而是依據「腺體物理性質」與「生物功能表現」。標準公式涉及的核心變數是什麼?無非就是甲狀腺重量 (g)、你那所謂的目標吸收劑量 (rad/uCi),以及那重要的24小時攝碘率 ($RAU_{24h}$)。選項 (B)、(C)、(D) 哪一個不是直接影響這些參數的?至於抗甲狀腺藥物,它確實會干擾攝取,但那是臨床準備的一部分!通常停藥 3-7 天其影響就大幅下降,你把 2 週前的給藥史當成計算公式中的核心變數,是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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