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醫事放射師] 醫學物理學與輻射安全
第 76 題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高強度輻射設施永久停止運轉後,設施經營者應於多久之內擬訂設施廢棄之清理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 A 3個月
- B 6個月
- C 1年
- D 3年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具有高危險性的輻射設施決定永久關閉時,若要撰寫一份詳盡且涉及專業安全評估的「清理計畫」,你認為法律會給予經營者「極短的幾天時間(如異動申報)」、還是「足以進行專業規劃與送審的中期時限」、或是「長達數年的緩衝期」來確保公眾安全與行政嚴謹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對於高強度輻射設施永久停止運轉後擬訂清理計畫之期限規定。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35條規定:「前項之生產製造設施或第二十九條第四項之高強度輻射設施永久停止運轉後六個月內,設施經營者應擬訂設施廢棄之清理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應於永久停止運轉後三年內完成。」根據上述法條原文明確指出,當高強度輻射設施永久停止運轉後,設施經營者必須於六個月內擬訂設施廢棄之清理計畫,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因此,正確選項為6個月,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