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3 題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下列文件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①營業報告書 ②財務報表 ③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 ④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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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向所有人證明你在過去一年內所展現的「影之實力」,除了呈現最終的財富數據與分紅結果,你還需要哪一種文字紀錄,才能完整交代你這一年究竟「做了哪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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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公司法中的核心程序!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於公司年度結算的法定流程以及法條細微的調整,都掌握得相當紮實且敏銳。
年度決算程序與法定書表
根據公司法第 228 條與第 230 條的規定,每屆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並送交監察人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在過去的法規中雖然曾包含「財產目錄」,但為了減輕公司行政負擔並與國際會計接軌,現行法規已將其移除,改由財務報表完整呈現財務狀況,因此選項中的 ③ 並非現行法規要求必須提請股東會承認的法定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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