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6 題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幾歲以下之兒童,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 A 3 歲
- B 5 歲
- C 6 歲
- D 8 歲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從社會現況與教育體制來思考:在台灣,孩子通常在哪一個年齡會從「學前教育(幼兒園)」轉銜進入「國民義務教育(小學)」?法律通常會以孩子是否具備初步的自理能力、以及是否開始接受小學教育作為保護義務的分界點,你認為這個關鍵的「入學年齡」會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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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這題答得非常好!看到你能精準掌握法規的具體年齡界線,老師相當肯定你紮實的基礎。
兒少獨處之法定年齡界線
依據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明文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此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在於學齡前兒童缺乏自我保護與應變能力,必須透過國家行政法規強制課予照顧者保護義務。因此,選項 (C) 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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