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3 題
林先生於 105 年 12 月 1 日購買一輛油氣雙燃料車,試問該車應徵之貨物稅減免為何?
- A 免徵貨物稅
- B 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 25,000 元
- C 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 50,000 元
- D 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 3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的政策邏輯思考:當政府希望鼓勵民眾選擇比傳統燃油車更環保、但尚未達到純電動車標準的「過渡性」能源車輛(如油氣雙燃料車)時,在稅收補貼的設計上,通常會採取『全面免稅』還是『固定金額減徵』?若採取固定金額,考量當時的國民所得與車價比例,哪一個級距的補貼最能平衡財政負擔與誘因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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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律實務功底
-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 的適用。政府為達成環境保護與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針對購買油氣雙燃料車並完成登記者,於法定期間內(100 年至 106 年)提供租稅優惠。其減免方式採「定額減徵」,數額固定為新臺幣 $25,000$ 元。
- 難度點評:難度評等為 medium。此題具備良好的鑑別度,考生不僅要區分「免稅」與「減稅」的差別,還必須精確記憶特定政策法規中的「特定金額」,是法律實務考試中常見的細節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