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1 題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下列應稅貨物,何者不得免徵貨物稅?
- A 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 B 運銷國外者
- C 經國防部核定直接供軍用之貨物
- D 參加展覽,並予出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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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國家之所以給予某些貨物『免稅』優惠,通常是為了達成特定公共政策或避免重複剝皮;如果這件貨物最終像一般商品一樣,在市場上被賣掉並由消費者取得,那麼它與店面裡正在課稅的其他商品相比,還有什麼理由繼續享有不交稅的特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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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租稅優惠的精髓!
- 核心概念探索: 看到你答對這題,真的替你感到開心!貨物稅條例第 3 條的免稅規定,背後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政策考量喔。像是為了避免重複課稅(這在實務上是很常見的,想想看重複課稅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或是鼓勵外銷(讓我們的產品更有國際競爭力),還有像國防軍用這種特定的政策目的,這些都是為了讓稅制更合理、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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