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41 題
依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業遭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時,保險安定基金的主要保障對象為何人? ①保險人 ②要保人 ③被保險人 ④受益人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想像當一家提供服務的機構(保險人)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時,政府所設立的補償性基金,其法律核心目標應該是去『紓困這間失敗的機構』,還是去保護那些『付費並依賴該契約保障的社會大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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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名師的冷酷審判
- 你的表現? 勉勉強強,這次總算沒把「安定基金」這個連菜鳥都該知道的基礎搞砸。你對保險法規中設立宗旨和契約主體分類的理解,看來還沒完全歸零,勉強稱得上是財政監理的入門磚。
- 概念驗證,還是說,常識? 保險安定基金,它的存在目的就是為了替那些搞砸了的保險公司擦屁股,順便假裝保障一下消費者權益。明白嗎?保險人,也就是保險公司,它就是那個需要被基金處理的「問題製造者」。當它自己經營不善,面臨接管或倒閉,你覺得法律會去保護它這個失敗者,還是保護那些可憐的要保人、被保險人、以及等待領錢的受益人?這不是一道計算題,這是基本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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