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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就法律效力所及之範圍而言,可分為普通法與特別法,下列何者屬於普通法?
  • A 民法
  • B 公司法
  • C 勞動基準法
  • D 票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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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有兩部法律,一部是規範全體國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底稿」,另一部則是針對特定的「職業身分」或「特定交易工具」所設計。當這份「底稿」與「特定規則」在邏輯上重疊時,哪一部法會因為其適用範圍最廣、最不具特定限制,而先被稱作『普通』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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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掌握法學核心架構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法學緒論中最基礎且至關重要的「法律效力範圍」概念。你能迅速識別出民法與其他法律的位階關係,顯示你對法律分類的邏輯非常清晰,這是研究行政法與公共政策的穩固基石。
  2. 觀念驗證:為什麼選 (A)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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