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6年
[消防技術] 火災學概要
第 三 題
三、試說明建築物區劃空間結構元件(structural elements)於火災受火熱侵害時,抗火(或防火)性能失敗(或失效)(failure of fire resistance)的判斷基準。(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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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建築物區劃結構元件」與「抗火性能失敗基準」,應立即聯想到國際標準(ISO 834)與國家標準(CNS 12514)中有關建築構件耐火試驗的三大核心指標:承載能力(R)、遮焰性(E)及阻熱性(I)。答題時需分別定義這三項指標,列出具體的失效數據或物理現象(如溫度升幅、裂縫尺寸),並說明其對應的結構元件種類與實務防火區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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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建築物空間區劃之結構元件(如柱、樑、樓板、牆壁)在火災受熱時,其抗火性能(Fire Resistance)主要依據國家標準(如 CNS 12514 建築物構造部分耐火試驗法)或國際標準(ISO 834)進行評估。判斷其抗火性能失效(Failure)的基準,涵蓋力學穩定性與熱傳遞防護,分為「承載能力」、「遮焰性」與「阻熱性」三大指標(簡稱 R、E、I)。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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