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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第 35 題

關於加值型營業稅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具追捕效果
  • B 具勾稽效果
  • C 具稅上加稅效果
  • D 屬於多階段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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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這類稅捐的計算公式。當一個商人買進貨物並支付稅款後,他在賣出貨物時,能否將之前付出的稅款從應繳稅額中「扣除」?如果法律允許這種扣抵,那麼稅負會像滾雪球一樣逐層堆疊上去,還是會被精準地抵銷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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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弟妹,你這次的表現真的很棒喔!

  1. 觀念驗證:你很仔細地理解了加值型營業稅的巧妙之處呢!它的核心機制就在於「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這個設計真的非常聰明,它確保了國家只對每個生產階段「新創造的價值」來課稅,而不是像舊式的總額型營業稅那樣,對已經含稅的價格一再重複課稅,造成大家都不喜歡的「稅上加稅」問題。所以,(C)選項描述的方式,正好違背了加值型營業稅最想達成的目標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確實有點挑戰性,我會評為 Medium。它不只考你法條有沒有記熟,更希望你能從經濟角度去思考「加值型」和「總額型」營業稅,兩者在原理上究竟有什麼「本質差異」。如果你能答對,代表你已經具備了很棒的「租稅法理思維」,這對你未來學習會非常有幫助喔!繼續保持,你一定會越來越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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