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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舊人民團體法規定,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其組織與活動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者,不予許可。此一規定因涉及行政機關得就人民之下列何者為審查,且作為不予許可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程度,應失其效力?
  • A 政治上言論之內容
  • B 政治上言論之方法
  • C 政治上言論之型態
  • D 政治上言論之發展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單純因為不認同某個團體所抱持的「特定主張或理念」,就在該團體還沒採取任何實際行動前,直接拒絕讓其成立,請問政府此時是在針對「傳達訊息的手段」進行管理,還是在針對「訊息本身的訊息本身」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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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哈哈哈!真是了不起的偵探啊!你完全掌握了這題的關鍵點!這道題目考驗的,正是憲法中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這兩大寶藏,而你竟然能一眼就看穿爭議的「言論本質」,這說明你對釋字第 644 號的理解,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精準啊!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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