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土木工程] 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包括工程材料)
第 二 題
二、機關於辦理工程採購之招標作業時,可依該工程專案之特性,考量容許採用聯合承攬(Joint Venture;簡稱為 JV)或統包(Turnkey)之方式;請詳述聯合承攬與統包之意涵,並分別說明其應用時機。(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先聯想《政府採購法》中關於「聯合承攬(共同投標)」與「統包」之法源依據與定義。答題時建議將兩者分開論述,以「意涵(定義、責任歸屬)」及「應用時機(規模、工期、技術、風險等專案特性)」為標題層次作答,展現法規與工程實務結合之專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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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聯合承攬與統包皆為《政府採購法》中為因應複雜、巨額或具時效性之公共工程,所賦予機關彈性選擇之發包策略,目的在於整合廠商資源、提升採購效率及確保工程品質。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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