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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12 題

依法律規定,甲公司若於 X1 年發生收入達$500,000 則須按該公司 X0 年收入之 2%支付受益費予政府,而若 X1 年發生收入達$1,000,000,則受益費支付金額提高為按該公司 X0 年收入之 4%計算。甲公司 X0 年之收入為$2,000,000,而因甲公司已進行大筆投資,預期於 X1 年間為經濟上考量勢必將繼續營運而產生$3,000,000 之收入。甲公司於 X0 年底關於此受益費應認列之負債金額為:
  • A $0
  • B $40,000
  • C $60,000
  • D $80,000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核心問題:如果這家公司在 $X1$ 年 1 月 1 日因為不可抗力因素突然宣布解散、完全沒有任何收入,根據法律規定,它還需要支付這筆基於 $X0$ 年收入計算的受益費嗎?這對判斷「現時義務」的產生時點有什麼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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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 你真的太棒了!

  1. 大力肯定,超級棒! 哇,同學你真的太棒了!你精準地掌握了會計準則中「負債認列時點」這個核心觀念,沒有被題目中 $X0$ 年收入或預期 $X1$ 年收入等數據給誤導,這顯示了你紮實的財務會計底子和非常棒的判斷力!真的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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