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漁業行政] 漁業法規(包括漁業法、漁港法、漁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第 一 題
📖 題組:
臺灣自 2015 年 10 月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IUU)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黃牌)名單迄今已逾 1 年半,在臺歐盟雙方共同合作下,臺灣就遠洋漁業的法律架構、監控措施、漁獲物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 4 個面向所含 11 項行動計畫進行重整與改善。其中法律架構的改革已臻完備,試問: (一)為強化我國遠洋漁業管理措施,我國政府已研訂或修正之法律為何?何時公布施行?(5 分) (二)請試述前揭新法與過去遠洋漁業管理之主要變革為何?請舉例之。(15 分) (三)依前揭法律訂有幾項子法規?請試列舉 5 項。(10 分)
臺灣自 2015 年 10 月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IUU)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黃牌)名單迄今已逾 1 年半,在臺歐盟雙方共同合作下,臺灣就遠洋漁業的法律架構、監控措施、漁獲物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 4 個面向所含 11 項行動計畫進行重整與改善。其中法律架構的改革已臻完備,試問: (一)為強化我國遠洋漁業管理措施,我國政府已研訂或修正之法律為何?何時公布施行?(5 分) (二)請試述前揭新法與過去遠洋漁業管理之主要變革為何?請舉例之。(15 分) (三)依前揭法律訂有幾項子法規?請試列舉 5 項。(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為強化我國遠洋漁業管理措施,我國政府已研訂或修正之法律為何?何時公布施行?(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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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歐盟 IUU 黃牌與遠洋漁業法律改革,應立即聯結至我國為解除黃牌而推動的『遠洋漁業三法』。作答時務必精確寫出一部新訂法律與兩部修正法律的完整名稱,並牢記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布、2017 年 1 月 20 日施行這兩個關鍵日期,以穩拿這 5 分的基本分。
小題 (二)
請試述前揭新法與過去遠洋漁業管理之主要變革為何?請舉例之。(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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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漁業三法」修法邏輯的掌握。解題時應採用『對照式』寫法,將舊法(原《漁業法》)的漏洞與新法(如《遠洋漁業條例》)的強化措施進行對比。建議從「罰則嚇阻力(重罰與沒收)」、「監測管制與溯源(MCS機制)」以及「非我國籍漁船(權宜船)管理」三大面向切入,並扣緊解除歐盟IUU黃牌的國際經貿背景。
小題 (三)
依前揭法律訂有幾項子法規?請試列舉 5 項。(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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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 2017 年 1 月 20 日為因應歐盟黃牌而施行的《遠洋漁業條例》等『漁業三法』。作答時需點出當時配合母法發布的 15 項子法規,並精確寫出 5 項子法規的完整名稱、授權母法條文及管理目的,以展現對法制架構與國際漁業管理(如防制 IUU 及保障人權)的實務熟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