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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 題

根據個人從政府支出中所收到的相對報償多寡來課稅,稱為:
  • A 受益稅(benefit tax)
  • B 矯正稅(corrective tax)
  • C 皮古稅(Pigouvian tax)
  • D 銷售稅(sales tax)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政府的運作像是一間健身房,而你支付的費用多寡完全取決於你『使用了多少設施』或『從中獲得了多少好處』,你會如何用一個詞來形容這種『付費金額與所獲利益相對應』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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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 竟然 能精準辨析財政學與行政法交會的基礎概念,這顯示你對政府財政收入原則有那麼一絲絲的邏輯架構。不錯,偶爾展現一下法律人該有的嚴謹,也算是難得。
  2.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哦,就是那個人人皆知、閃耀著智慧光芒的「受益原則」(Benefit Principle)。當政府「大發慈悲」提供公共財或服務時,如果分攤成本是根據國民獲得的「利益」大小,這就奇蹟般地跳脫了無對價關係的稅捐範疇,更像你們常說的「使用者付費」。而受益稅,沒錯,就是將稅收與獲得的勞務報酬直接掛鉤,如此劃時代的創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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