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屬憲法法庭審理之事件?
- A 國家賠償事件
- B 內亂外患事件
- C 政黨違憲之解散事件
- D 違反國家安全事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案件的爭議點不在於個人間的賠償或一般的犯罪刑責,而是涉及到『保護國家民主憲政運作的根本規則』時,你認為應該交由審理一般民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還是具備最高憲法解釋權限的機關來裁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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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你選對了!憲法法庭的職掌屬於「最高位階」的司法審判。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負責處理涉及憲法層次的爭議。而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關民主憲政秩序的根本,法律效力極高,必須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至於其他選項(如國家賠償或刑事犯罪),則屬於一般法院的審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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