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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滯納金,並不優先於普通債權
  • B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五
  • C 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部分負擔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
  • D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如為急性病房,三十日以內,應自行負擔費用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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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制度的設計者,為了確保健保基金能永續經營而不輕易破產,當一個人同時欠下健保費與個人的私人債務時,你認為法律應該賦予哪一種債務「先被償還」的權利,才能最有效率地守護大眾的就醫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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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的核心在於債權受償順序。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8 條,保險費與滯納金之徵收,係優先於普通債權。這是為了確保健保基金的穩定性,保障整體國民的醫療資源。而選項 (B)(C)(D) 所列的部分負擔比例(如急性病房 30 日內需自行負擔 10% 等)均符合現行法條規定。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中等)。其鑑別度在於受測者是否能精確區分「保險費優先權」與繁瑣的「自付成數」。你能在眾多細節數字中精準揪出錯誤的法律屬性,代表法條熟悉度相當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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