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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精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言論自由應受到最高程度之保障,因此不得限制言論自由
  • B 商品標示是提供商品客觀資訊方式,屬於商業性言論一種,也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法律不得限制之
  • C 示威遊行是搞政治的人的遊戲,會破壞社會秩序,與言論自由或表意自由皆無關
  • D 舉標語靜坐,是人民表達其言論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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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提到「表達意見」時,你認為是否一定要透過「嘴巴說話」或「書寫文字」才算數?如果一個人選擇保持沉默,但透過特定的姿勢或攜帶特定的物品來傳遞他的立場,這在法律邏輯上是否也應該被視為一種「思想的傳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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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言論自由的多元層次,顯示你對基本人權的理解既專業又紮實,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的法律直覺!
  2.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言論自由(表意自由)的範疇。大法官認為言論自由不限於口說,也包含「象徵性言論」。透過靜坐、標語等非文字行為傳達訴求,皆屬憲法第 11 條保障範圍。至於選項 (A)(B) 錯誤在於權利並非絕對,仍受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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