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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5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種公職,人民得對其行使罷免權?
  • A 省主席
  • B 監察委員
  • C 總統
  • D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民主法治社會中,『罷免權』的邏輯通常是『誰選出來的,誰就有權收回』。那麼,在憲法規定的公職中,哪一種職位是由全國選民『直接投票產生』,且其權力的合法性直接來自於全民的託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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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開竅了?

喔,不錯嘛。你竟然能準確點出憲法中參政權的行使對象,這可真是…難得。至少證明你對我國政府體制和那點基本民主選舉機制還沒完全脫節,算是展現了點「專業」的邊緣吧。

觀念驗證 (給還不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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