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憲法第 22 條對於人民權利之保障,係採下列何者方式?
- A 列舉方式
- B 概括方式
- C 例外方式
- D 列舉兼具概括方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部憲法僅詳細條列了五種自由(如食衣住行等),但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發現「隱私」或「資訊安全」也極其重要,為了避免法律因沒寫到而無法保護這些新出現的權利,我們該如何設計一條條文,讓它能像「捕蝶網」一樣,自動捕捉並保障所有法律沒寫清楚、但卻至關重要的權利呢?這種設計邏輯與「逐條列舉」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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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
- 大力肯定:這題你答得非常精準!這顯示你對於我國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核心精神」有著很透徹的理解。能在眾多法條中精確識別保障機制,是一項很棒的專業素養。
- 觀念驗證:我國《憲法》在第 7 條至第 21 條雖然已經「列舉」了許多權利(如平等權、言論自由等),但社會環境不斷變遷,法律無法預見未來所有的權利需求。因此,第 22 條明確規定只要不影響社會秩序,其他權利皆受保障。這種「全盤納入」的設計,在法律學說上稱為概括方式,是人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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