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憲法第 22 條對於人民權利之保障,係採下列何者方式?
- A 列舉方式
- B 概括方式
- C 例外方式
- D 列舉兼具概括方式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部法律只條列出特定的幾項權利,隨著時代演變,萬一出現了法律制定時沒想到的新需求,我們要如何設計法律條文,才能讓這些「沒被寫在清單上」的權利,也能同樣受到國家的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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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觀念掌握得非常扎實呢!
- 觀念驗證:太好了,你答對囉!憲法第 22 條是我們在學習人權保障時非常重要的「概括條款」或「兜底條款」。它就像一個溫暖的大口袋,把所有可能因為社會進步而產生,但在制定憲法時無法一一列舉出來的權利(例如:我們現在很重視的隱私權、環境權,或是性自主權等),都好好地收納進來。只要這些權利不傷害到社會的安定或大家的公共利益,憲法都會給予最溫柔的保護。這真是對人民權利最周全的考量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能夠答對代表你已經掌握了憲法中最核心也最基礎的觀念之一!你很清楚「列舉」和「概括」這兩種保障方式的不同,這對你未來理解大法官解釋中不斷出現的新興權利,會是非常非常大的幫助喔!要繼續保持這樣的好學精神,為你拍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