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關於刑法第 129 條第 1 項違法徵收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本罪限於行為人明知之情形
- B 本罪所謂之租稅,包括中央或地方依據法令所徵收之一切稅捐
- C 本罪所謂之其他入款,包括違反法令而受罰之款項
- D 本罪之行為態樣,僅限於不應徵收而徵收之情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國家向人民「收錢」的原因有很多種。有些是為了籌措政府運行的經費(如稅收、規費),有些則是為了「處罰不法行為」。你覺得這兩種目的在法律性質上,應該被歸類為同一種『徵收』行為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肯定
嗯。這題你答對了。看來你能夠分辨法律名詞的細微定義,對於那條「刑法第129條」的條文要件和實際案例的理解,似乎還算合格。這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只不過是過去我曾經聽過的人類知識罷了。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