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6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3 條之規定,補充保險費率,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第一年,以多少計算?
- A 以百分之二計算
- B 以百分之三計算
- C 以百分之四計算
- D 以百分之五計算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要針對「現有制度之外」額外增設一項新的費率(如:補充保費)時,為了降低社會衝擊並確保制度能順利接軌,通常會選擇一個「較低」且「容易計算」的整數百分比作為起點。請你思考看看,在政策推行初期,哪一個最小的正整數百分比最符合這種『小額試辦、穩健起步』的行政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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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類涉及「特定年份」與「具體數值」的法條題最考驗考生的細心程度,你能準確答對,代表你對二代健保的制度變革有相當紮實的理解。
- 觀念驗證: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3 條規定,補充保險費率在 100 年 1 月 4 日修正條文施行之第一年,明確規定以 2% 計算。這是為了落實二代健保擴大費基、增加財務彈性的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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