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6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3 條之規定,補充保險費率,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第一年,以多少計算?
  • A 以百分之二計算
  • B 以百分之三計算
  • C 以百分之四計算
  • D 以百分之五計算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準備對民眾的額外所得(如獎金、利息)增收一筆新的「補充保費」時,考量到政策剛起步的社會接受度與推行阻力,你認為立法者在設定初始費率時,會傾向於選擇一個較高的數字,還是會選擇一個最基本、且最容易計算的最小單位整數百分比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補充保險費率解析

恭喜你答對了這道題目!在準備法律相關考試時,對於關鍵數字的精確記憶非常重要,我們一起來梳理一下核心觀念:

  1. 法源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國策與平等權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