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6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銀行實務
第 一 題
📖 題組:
為健全洗錢防制體系,符合國際規範,政府於民國 102 年起即推動洗錢防制法修法工作,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於民國 105 年 12 月 9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2 月 28 日公布,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8 日正式施行,請依據此新法,回答下列各題:
為健全洗錢防制體系,符合國際規範,政府於民國 102 年起即推動洗錢防制法修法工作,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於民國 105 年 12 月 9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2 月 28 日公布,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8 日正式施行,請依據此新法,回答下列各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一)
「洗錢」的定義。(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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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洗錢的定義」,應直覺聯想到《洗錢防制法》第2條的明文規定。作答時須精確列出法條中的三款構成要件(移轉變更、掩飾隱匿、收受持有使用),並強調其與「特定犯罪所得」的關聯性才能完整拿分。
小題 (二)
金融機構規避、拒絕或妨礙查核者,應處何種罰則?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留存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若違反者,應處何種罰則?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者,應處何種罰則?(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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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到《洗錢防制法》的罰則規定,需將其區分為「行政罰」(針對金融機構與非金融事業的作業缺失)與「刑罰」(針對洗錢行為本身)。答題時應分點列舉題目所述之三種違法情事,並精確寫出對應的罰鍰金額或有期徒刑刑度。
小題 (三)
依據「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的規定,銀行於何種情況下,應確認客戶身分?(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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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洗錢防制法規中的核心機制「確認客戶身分(CDD)」之發動時機。作答時可將情境分為三大類:『常態性建立關係』、『達門檻之偶發性交易(如50萬現金、3萬匯款)』及『異常情境(疑似洗錢或資料存疑)』,以此分類依序條列,即可確保答案完整且契合法規要求。
小題 (四)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於 2017 年持續公布的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有那些?(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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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發布的「高風險與不合作名單」(黑名單)。2017年度被FATF呼籲各國採取反制措施或加強審查的嚴重缺失國家,主要為長期受國際金融制裁的國家,作答時需精確寫出北韓與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