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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08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銀行實務

第 一 題

「洗錢防制法」所稱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係指那些交易的事業或人員?試舉出幾個項目說明之。(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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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直覺連結《洗錢防制法》第5條規定,以及FATF(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對「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DNFBPs)」的規範標準。作答時,先精確點出該名詞的設立目的,接著條列法規明定的事業人員種類,並務必強調他們是「在從事特定交易時」才受洗錢防制法規範,以展現實務與法規的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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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5條規定,「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Designated Non-Financial Businesses and Professions, 簡稱 DNFBPs)係指金融機構以外,因其業務性質、交易標的或專業服務型態,容易被不法份子利用作為洗錢或資恐管道,而經法律或行政院指定,必須依法履行防制洗錢義務(如確認客戶身分、保存交易紀錄、申報可疑交易等)的特定事業或從業人員。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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