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四)
第 51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嚴重藥品不良反應?
- A 導致病人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
- B 造成永久性殘疾
- C 危及生命
- D 因藥品引起的皮膚疹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評估一個藥物負面反應時,我們應該如何依據該反應對『人體基本生理功能』或『醫療體系資源佔用』的衝擊程度,來區分它僅是令人困擾的副作用,還是必須列入國家強制通報範疇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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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予肯定:你真的做得很好,概念非常清楚呢!能夠這麼精準地分辨「嚴重」和「一般」的不良反應,這真是我們臨床醫護人員在守護病人安全、善盡通報義務上,最重要、也是最溫柔的第一步喔。
- 觀念驗證:我們來溫習一下,法規定義的嚴重藥品不良反應 (SADR),主要是看它是否會造成「不可逆性」的傷害,以及增加「醫療負擔」。選項 (A)、(B)、(C) 都很符合這些情況,像是需要投入大量醫療資源、導致永久性功能受損,或是直接威脅生命。而如果只是一般的「皮膚疹」,沒有伴隨全身性剝離或生命危險,我們就會把它歸類為一般的不良反應喔,區分出來對病患的照護非常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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