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35 資本適足率等級為嚴重不足,且其或其負責人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完成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或合併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主管機關應於幾日內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
- A 30 日
- B 60 日
- C 90 日
- D 120 日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家銀行面臨『嚴重不足』且無法自救時,主管機關必須啟動複雜的法律程序(如資產清算與接管)。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行政實務上,若要處理如此龐大且涉及跨部會協調的金融案件,通常會預留多長的『一季』週期作為行政處分的最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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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保險業資本等級嚴重不足時,主管機關為相關處分之法定期限。依據保險法第149條規定,主管機關應依規定對保險業為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其中明文規定:「一、資本等級為嚴重不足,且其或其負責人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完成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或合併者,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由此可知,當保險業發生題目所述之情形時,主管機關依法必須於期限屆滿之次日起90日內作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等處分,故正確答案為選項C。